宋雯律师网 大连专业律师—宋雯律师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手机:13942827089
传真:0411-848015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最新咨询
· 我朋友拿我房子的买卖合同做了...
· 我的父亲去世了,留下两套房子...
· 律师您好,我家楼上漏水,把我...
· 宋律师你好;我在2011年购买一...
· 准备领结婚证。男朋友有一套父...
· 您好,宋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 宋律师您好,我去年买的公寓,...
· 您好,宋律师,我是建筑设计院...
欢迎您来到大连宋雯律师网!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与我沟通或者留言咨询。
我会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鸟人”今日受审 都是拆迁惹的祸
浏览次数:1072       发布时间:2010-6-29 21:43:52

       重庆“鸟人”陈茂国今日在重庆市奉节县法院受审



      此前他以在树上居住三个月对抗自家房屋被强拆而著名,“鸟人”称呼亦是发端于此。2009年11月19日,他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至今,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但据了解,陈茂国今日将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刑责。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陈茂国聚众堵塞交通,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证据确凿充分”,其家人与辩护律师均对此表示不解。  
     此前,陈茂国被刑拘即引起广泛关注,舆论普遍倾向于这与其对抗拆迁相关。本次审理是该案第二次开庭,陈茂国及其辩护人将作无罪辩护。首次于5月21日的开庭因被告人申请检察官回避,仅仅持续数分钟便告结束。
   “鸟人”的由来 
   陈茂国是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帽峰村二组村民,在当地开有一家百货商店。2008年12月,他家1200多平方米的房屋被强制拆迁,用来修建渝宜高速公路连接道,在赔付金上与当地政府产生矛盾。  
     朱衣镇党委书记、朱衣片区新城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泽斌介绍,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陈茂国的1200多平方米房屋应该补偿39万余元,除去抵扣给他们建在新城的3套共270平方米的安居房,实际还应给他们31万余元。  
     双方为此进行多轮协商未果。2009年8月3日,陈茂国爬上自家一棵15米高的桉树“安营扎寨”。此后的3个半月间,其吃喝拉撒全在空中进行,必备生活用品也用绳子吊上去。  
     陈的举动随后被人拍照上传并爆红于网络,引发媒体关注,“鸟人”由此得名。2009年11月18日,经过相关人员协调,当地政府答应陈茂国80万元金额的赔偿要求,陈茂国也因此下树“鸟人”生活宣告结束。
    下树即被抓  
    但仅隔数小时,事件进展急转直下。陈茂国下树的当天下午,即被当地警方带走,并于11月19日被刑拘,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友情链接:  
手机:13942827089 传真:0411-848015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执业证号:060209211602 点击这里进行在线咨询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72号星海旺座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