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中级法院在当前民事审判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理解与认识中确定的,使用权房屋是不可以继承的。
根据其规定:虽然目前状态下,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可以进市交易,可以用价值来衡量公有住房的价值,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有住房使用权不具有遗产的法律特征,也与目前国家对公有住房的管理制度相悖,因此公有住房使用权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