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的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它有助于明确个人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对于预防婚姻财产纠纷、保护个人的财产所有权有重要的意义。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以在结婚后办理,其约定财产范围为双方婚前取得的财产。
怎样申办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1.当事人双方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处理,填写申请表。
2. 提供如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
(2)协议书草稿;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股份或其他相关证券及凭证等;
(4)其他有关证明,如: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
婚前财产协议格式(仅供参考)
立协议人: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现 住 址: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现 住 址:
立协议地点:
协议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 婚前的财产范围,可列出清单,写明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和状况;
2. 明确归属及划分原则;
3. 有关各自财产的使用,维修的具体约定,如购房款未付清,余款由谁来付,明确产权归谁所有;
4. 其他约定内容。
签名:
年 月 日 |